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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昨在聯合副刊看到一篇「家庭理髮」的文章,不禁讓我回想起以前我的「頂上功夫」也是來自於家庭理髮…。
小時候,我們兄妹三人的專用美髮師,想當然爾非賴氏夫婦莫屬。那時不知是為了方便?還是為了省錢?總之,媽媽負責剪我們姐妹的「妹妹頭」,爸爸負責理哥哥的平頭。每到剪髮時刻,我們就會乖乖地坐在板凳上,脖子圍著一片大塑膠布,只聽見剪刀發出「喀嚓、喀嚓」聲,頭髮隨之應聲落地,才一會兒功夫便大功告成。之後,再以掃把將散落一地的頭髮清掃乾淨。
由於出自同一個師傅,因此我和妹妹的髮型,始終如一:直髮垂耳下、額前瀏海(這可是時下最流型的樣式呢!),雖然沒什麼層次,倒也自成一格。雖然,我們倆並不覺得彼此相像,但在外人眼裡卻像對雙胞胎。高中時期,因獨自留在台北唸書,所以若要剪髮,就得等到寒暑假回家,或是爸爸北上出差時,方能為我「操刀」。直到我讀大學,自己開始上美容院,家庭理髮才告一個段落。
豈料婚後,由於老公對其髮型有所堅持(不喜歡露耳朵),又懶得出門,所以只好由我親自為他修理門面(因為只有我會依照他的意思剪)。為此,我還特地跑到材料行去購買專業剪刀、圍巾和刷子,甚至還請教我的美髮師,臨時為我惡補一番,就希望自己的「成果(技術)」不致太差。
古有畫眉之樂,今有剪髮之趣,沒想到這一剪就是十幾年,直到後來我的老花愈來愈嚴重,深怕自己老眼昏花一個不留神就落得「謀害親夫」之罪名,於是好說歹說,終於說服老公進美髮院,由設計師為他打理。如今,我總算可以功成身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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